学生课时请假制度
一、请假的程序:
1.学生因病或因事在理由充分、情况属实的情况下可以向辅导员老师请假。
2.课假的学生应用规整纸张书写请假条(原则上需本人手写)。
3.辅导员核实情况后开具学院统一的正规假条,并由班长在上课前向任课教师出示。
4.辅导员有权开具一天以内的假条,1天以上7天一下由主管学生的副书记签批,7天以上上报教务处。
二、请假的原则:
1.首先要明确不请假计旷课,请假计缺课,同样影响平时成绩,所以尽量不要请假。
2.请假应事先或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提出,过后请假无效,因故未能及时请假由本人负责。
3.请假属于申请性质,须征得老师的同意,未经批准的不计准假,更不允许“先斩后奏”。
4.请假的理由需要充分详实,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,无极特殊情况将不予给假。
5.请假时,如果是病假,要确定能不能带病坚持、能不能见习、能不能抽其它时间治疗等;如果是事假,要问自己是不是极特殊情况、理由是否合理、能不能更换时间处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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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