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公寓管理制度
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卫生习惯,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,陶冶学生的情操。为创造一个整洁、舒适、优美的生活学习环境,体育系组特制订此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。
一、卫生责任制度。寝室卫生实行系级、年级、班级、寝室四级管理制度,体育系领导不定期深入寝室检查卫生情况,辅导员要经常对本年级寝室进行监督、检查,学生会要切实组织本年级学生寝室的卫生清扫工作,寝室长要带领全寝成员搞好本寝卫生。
二、值日及大扫除制度。 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制,制定好值日轮流表,坚持做到一日一清;体育系每两周进行一次大扫除,确保寝室卫生清洁。
三、寝室内要经常保持通风,使空气流通和清新,切实做好各类疾病的预防工作。
四、学生要维护宿舍公共场所(包括走廊、楼道、门厅、厕所、盥洗室等)卫生,不乱倒污水或乱丢果壳纸屑、不将剩菜、塑料袋等杂物丢入厕所、盥洗室和水槽等处,以免堵塞管道;不在楼内焚烧物品,不积存杂物。
五、如寝室内有空余床位任何人不允许随便安排他人住宿,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六、公寓楼内禁止饲养任何宠物。
七、禁止在公寓楼内经商或强买强卖。
八、学生不得在公寓楼内有吸毒,传播、复制、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;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动;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。
九、学生在公寓楼内使用计算机网络,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,不得登录非法网站、传播有害信息。
十、严禁在公寓楼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和私拉电线、在电线上挂衣物、接灯、安装插排等。
十一、凡违反本规定者,在例行检查、抽查或上级视察时每发现一项通报批评一次;每学期累计三次以上(含三次)者,视情节予以警告至记过处分。
十二、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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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系团委、学生会
2011年5月13日